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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和银定图镇重新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2-2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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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和银定图镇重新

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

五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关于上报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和银定图镇重新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报告》(五扶办发〔2020〕71号)已收悉。为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将2019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重新使用到荣丰办事处产业化扶贫园建设钢架拱棚和新型温室。原则同意银定图镇将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48万元、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总计88万元重新入股到银定图镇蒙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8%的收益率实施收益式分红项目。你办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督促各乡镇严格依法实施项目,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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