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和胜乡、银定图镇、套海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
五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和胜乡、银定图镇、套海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实施方案》(五扶办发〔2020〕58号)已收悉。为进一步高效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和胜乡将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变更用于以下两个项目,40万元用于新永村肉羊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0万元用于和平村新建公厕项目。将2018年中央绩效评价资金5.4万元、自治区脱贫成效奖励资金18万元共计23.4万元变更用于和义村三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7.842万元,和平村新建公厕项目5.558万元。原则同意银定图镇将2017年自治区脱贫成效奖励资金40.5万元,2020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万元,2019年自治区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总计123.5万元重新使用入股到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并按照收益率不低于9.6%进行收益式分红项目。原则同意套海镇将2018年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重新入股到蒙蓄园农牧科技公司,并按照收益率不低于9.6%进行资产委托收益项目。
你办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督促各乡镇严格依法实施项目,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