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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五原广通公司在公交线路首末站建设充电桩的批复
2020-11-17 10:47:18编辑: 五原县政府办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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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发〔2020〕135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五原广通公司在公交线路首末站建设

充电桩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在公交线路首末站建设充电桩的请示》(五交字〔2020〕107号)已收悉,为保障公交车辆正常运行,方便居民出行,进一步完善我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五原广通公司在荣丰村(1路)、农耕文化博览园(2路)、工业园区(3路)附近建设三个充电桩。请供电分局、荣丰办事处、农高区、工业园区积极配合做好充电桩建设工作。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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