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发〔2020〕135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五原广通公司在公交线路首末站建设
充电桩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在公交线路首末站建设充电桩的请示》(五交字〔2020〕107号)已收悉,为保障公交车辆正常运行,方便居民出行,进一步完善我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五原广通公司在荣丰村(1路)、农耕文化博览园(2路)、工业园区(3路)附近建设三个充电桩。请供电分局、荣丰办事处、农高区、工业园区积极配合做好充电桩建设工作。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