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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五原县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来源:五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10-2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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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五原县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五原县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18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五原县2020-022号、2020-027号、2020-028号3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二、此次挂牌出让的3宗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你局要严格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县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挂牌出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工作。

附件:1.《五原县2020-0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2.《五原县2020-02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3.《五原县2020-02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

五原县2020-022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0-0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内政土发〔2020〕411号)用地中,将其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37142.12平方米,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位于五原工业园区,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民泰农贸;西至先锋路;南至笠铮农贸;北至空地。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2

五原县2020-027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0-02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工业园区,面积6666.67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空地;西至五原县百味佳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南至五原县隆兴达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北至滨河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3

五原县2020-028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0-02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工业园区,面积8000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兴原路;西至河鼎食品;南至园区路;北至滨河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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