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五原县五份桥村建设村民委员会
办公大楼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五原县五份桥村建设村民委员会办公大楼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159号)文件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位于五原县丰裕办事处五份桥村集体建设用地6083.11平方米土地,以拨用方式供给五原县塔尔湖镇五份桥村民委员会,作为五原县塔尔湖镇五份桥村民委员会建设村民委员会办公大楼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土地供应等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