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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原县塔尔湖丰裕派出所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来源:五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9-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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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原县塔尔湖丰裕派出所建设

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五原县丰裕派出所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161号)文件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有关规定,按照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新建农村派出所、检查站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五政纪〔2018〕83号)议定事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20〕284号)用地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3013.39平方米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五原县公安局,作为建设塔尔湖丰裕派出所项目用地,四至为东至空地、西至宴江路、南至空地、北至纬七路(具体四至界限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二、土地供应等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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