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发〔2020〕97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塔尔湖镇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五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关于上报塔尔湖镇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五扶办发〔2020〕44号)已收悉。为推动塔尔湖镇产业扶贫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的规模化种植和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塔尔湖镇将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联丰村千亩设施农业扶贫产业园建设。你办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监督塔尔湖镇实施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