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发〔2020〕112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重新使用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和2019年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五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关于上报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重新使用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2019年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五扶办发〔2020〕55号)已收悉。为推动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产业扶贫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减贫带贫作用,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将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8257万元、2019年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10.764万元,2笔共计32.5897万元重新注入到内蒙古君羊科技有限公司,按照8%的收益率实施委托保本收益式扶贫项目。你办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监督隆兴昌镇实施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