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启动调整五原县农村自来水价格程序的批复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启动调整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程序请示》(五发改价字〔2020〕07号)已收悉,经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启动调整五原县农村自来水价格程序,请你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