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原县新公中镇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五原县新公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五原县新公中镇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新镇政发〔2020〕97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县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原则同意你镇制定《五原县新公中镇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你镇要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二)你镇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等相关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涉及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执行。
(三)你镇要进一步完善管护长效机制,确保试点项目建成后持续发挥效益,为全县农村垃圾治理探索路径。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