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原县交通局建设五原县世纪大道
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五原县交通局建设五原县世纪大道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31号)文件已收悉。按照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世纪大道扩建工程、冯玉祥路与新华路南环线连接工程及兴原路延伸工程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五政纪〔2017〕79号)议定事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8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19〕41号)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1号地,面积49047.35平方米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五原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建设五原县世纪大道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土地供应等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