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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原县人民医院新建绿荫停车场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2020-04-22 08:56:22编辑: 五原县政府办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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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原县人民医院新建绿荫停车场用地

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五原县人民医院新建绿荫停车场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20号)文件已收悉。按照五原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五政纪〔2015〕17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五原县隆兴昌镇冯玉祥路东、南环路南国有建设用地18398.55平方米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五原县人民医


院,作为五原县人民医院绿荫停车场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二、土地供应等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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