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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原县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综合大楼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来源:五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4-2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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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原县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综合大楼

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五原县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综合大楼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14号)文件已收悉。按照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五原县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的会议纪要》(五政纪〔20208号)议定事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五原县隆兴昌镇冯玉祥路东、南环路南国有建设用地13054.8平方米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五原县人民医院,作为五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大楼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二、土地供应等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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