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上报2020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
情况的批复
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2020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请示》已收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和上报工作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办〔202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关于上报2020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意见。你局收到批复后,要利用有效时间,对相关数据再次进行认真审核、认定,确保优抚对象数据真实精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