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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复兴镇、塔尔湖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0-04-08 16:17:23编辑: 五原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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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复兴镇、塔尔湖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五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关于上报复兴镇、塔尔湖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五扶办发〔2020〕3号)已收悉。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减贫带贫作用,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办上报的《关于上报复兴镇、塔尔湖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你办要督促复兴镇、塔尔湖镇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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