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发〔2019〕65 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新光农机具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土地
托管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新光农机具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土地托管项目供地方案的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19〕109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五原县巴彦套海镇响导村集体建设用地3894.72平方米土地,以拨用方式供给五原县新光农机具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土地托管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二、土地供应等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