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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五原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8-2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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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办发〔201933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五原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五原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1


2019年五原县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

 

深松整地技术具有有效打破犁底层,加深耕作层,增强土壤通透性、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的功能,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对于促进农作物根系发达,增加粮食产量和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全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根据自治区农牧厅深松深翻工作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18】1846号文件),以及市农牧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任务及补助资金投入

2019年五原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任务为30万亩,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面积15万亩,补助标准为25元/亩,补助资金375万元。

二、实施区域、任务及试点补助资金分解

(一)实施区域确定原则

1.我县耕地全部适宜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工作。

2.以项目园区为重点,实行整村推进、集中连片作业为主。优先农业生产项目示范园区农机深松作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选择发育较好,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作业。

(二)面积任务及试点补助资金分解

乡  镇

深松作业面积任务指标

(亩)

其中:

备注

补助面积

(亩)

补助资金

(万元)

复兴镇

8000

4000

10

 

和胜乡

18000

9000

22.5

 

塔尔湖镇

80000

40000

100

 

新公中镇

40000

20000

50

 

海镇

70000

35000

87.5

 

隆兴昌镇

40000

20000

50

含改盐增草(饲)项目园区

天吉泰镇

20000

10000

25

四份滩原种场1000亩

银定图镇

12000

6000

15

 

胜丰镇

12000

6000

15

 

合计

300000

150000

375

 

注:以上每个乡镇任务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便于更好的完成农机深松作业工作。

三、作业模式、深松机械及作业质量要求

(一)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同一地块实行间隔两年深松一次。

(二)深松机械

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根据土壤类型、作业模式等要求,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科学选用深松机械,并尽量购买正规企业生产且通过省级以上农机鉴定部门鉴定的产品,确保深松机械质量性能符合要求。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

参与深松补助试点作业的机具应尽量选用正规企业生产且通过省级以上农机鉴定部门鉴定的产品,确保深松机械质量性能符合要求。

(三)作业质量要求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其中深松补助试点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且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没有漏耕。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来源

(一)补助对象

作业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整地、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

(二)补助标准

深松试点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25元/亩。同一旗县、同一种作业模式执行同一个补助标准。

(三)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从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下达,五原县根据巴彦淖尔市农牧局、财政局深松补助资金分配指标相关文件精神,县财政统一拨付。

五、试点作业程序

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一)落实任务与制定方案

我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试点乡镇,分解下达任务,统筹管理本县试点工作,与本级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补助资金,提出实施与监管要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共同研究确定试点作业区地点及规模,落实试点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我县实施方案以政府文件印发。积极推进整村整乡集中连片规模作业,提高试点作业规模化水平与监管效果。

(二)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校准

用于试点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性能及数据处理平台应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远程监测设备具有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作业深度监测、面积测量、机具识别、图像采集、显示报警等功能,数据处理平台具备接收终端上传作业信息、存储、导出功能和作业质量、面积等数据的分析、统计与汇总等功能,管理部门和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直接查看平台数据。保证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监管下进行。

我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指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售后服务等保障协议,做好已安装使用终端设备的检修、保养与升级工作,并与企业签订有关平台监管服务、运行维护、数据保存等要求的协议。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必须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终端设备生产企业、县农机化主管部门三方同在,调试校准应在相对平坦地块进行,将机组调整到规定作业深度试作业,进行作业质量远程监测和人工检测;对照人工检测数据,调试校准远程监测设备,使远程监测作业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相吻合(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远程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数据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完成后, 现场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深松作业机组、终端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填写“深松深翻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附表1)。

(三)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设定与指标应用

以远程监测深松作业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作为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我县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90%,在作业监测中,凡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远程监测合格地块”;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未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不合格地块。不合格地块不能享受深松作业补助。

(四)公布作业机组信息

自愿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向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承诺书由农机化主管部门自行编制。农机化主管部门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深松作业机组相关信息,通过有关媒体、乡村(场、队)公示栏等方式,在应知范围进行公布。五原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主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为主,全县可参与作业的合作社33个、101台拖拉机,可在全县范围内或跨区作业。

(五)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为其提供深松整地作业服务,双方应签订《深松深翻作业合同》(附件1),明确深松作业模式、面积、质量、作业价格、收费方式(差价收费、全价收费)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深松整地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深松深翻作业单》(附表2);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应及时对《深松深翻作业单》进行核对汇总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农机化主管部门。

(六)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作业质量与面积人工抽查。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深松整地作业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抽查,对参与试点作业的机组,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附表3)。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且无漏耕,则该地块为合格地块,否则为不合格地块;若出现人工抽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机组所作业地块进行扩大抽查,剔除所有不合格地块。人工抽查方法详见附件2。

2.作业质量与面积复核、合格地块面积确认。对照远程监测有关信息数据,复核《深松深翻作业单》上报信息数据,若两者相符,则“远程监测合格地块”减去人工抽查不合格地块面积和重耕作业面积,即为最终认定的“合格地块面积”;若两者出现较大差异(如面积、深度与平台数据明显不符等)或有争议,要组织力量对不符及存在争议部分进行核查,核查后确认合格的地块面积纳入“合格地块面积”。

复核确认后进行“合格地块面积”汇总,形成《深松深翻作业验收单》(附表4)。

(七)公示

《深松深翻作业验收单》需在村务(场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填写《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5-1、2)和《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表6),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核准,同时上报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八)补助资金支付

县财政部门按照填报的《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差额补助方式兑付给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六、工作进度要求

2019年春季深松作业前,完成我县深松整地作业实施方案制定、备案,以及作业机组检修调试、试点作业机组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购安装与调试校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019年3--5月份开展春季深松整地作业,9--11月份开展秋季深松整地作业

2019年11月20日之前,农机化主管部门向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全年农机深松(含试点深松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2019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牧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重大事项、重点难题等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五原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韩俊义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永刚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   苗德胜    政府办副主任

            李根柱    审计局副局长

                  隆兴昌镇镇长

            韩鹏程    塔尔湖镇镇长

            宋培义    套海镇镇长

            王觉甫    新公中镇镇长

            李怀亮    胜丰镇镇长

                  天吉泰镇镇长

            郭连岳    银定图镇镇长

            孟海军    复兴镇镇长

            吕忠平    和胜乡乡长

            高建忠    丰裕办事处主任

                  荣丰办事处主任

谭荣勇    农牧和科技局正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刚兼任,负责全县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协调财政部门、动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投资配备智能检测设备。

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结算兑付工作,并保证深松工作实施单位的工作组织管理经费,主要用于作业效果检测、组织宣传和检查验收等费用。

  1. 强化组织,确保质量

        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装备优势,组织引进适合我县农机深松机具和拖拉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跨区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县农牧和科技局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购买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深松机具的农户需求,支持整村推进,大面积连片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要加强对农机深松实施主体(农机合作社)的培训,开展深松作业规范、机具操作技能、维修保养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培训。

    (三)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机深松整地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特别是深松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试点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要宣传到位,调动农民自觉开展深松作业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可通过建立作业机手与农机化管理、技术部门、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四)严格监督检查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监管;要建立完善制度,加强作业机组与作业价格监管,强化作业信息监控,在远程智能化跟踪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阻止弄虚作假、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要探索建立试点组织实施有效机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五)规范档案建设

试点工作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作业合同、人工抽检记录、作业单、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档案建设与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分门别类、基本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管理保存期内不散乱、不丢失,确保数据档案存储期至少5年以上。

(六)落实进度报送

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机深松深翻作业进度报送制度,按要求通过农业农村部“农机直通车”及时准确报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等信息。实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20193月至12月,每月25日前需填报“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进度表”(附表7),无进度需零报告;6月30日前,需报送半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文字材料。以上材料和进度表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巴彦淖尔市农机推广站,由市农机推广站统一报送至自治区农机推广站产业发展与体系建设科。

       

附件:1.深松深翻作业合同

2.深松深翻作业质量人工抽查方法(试行)

3.深松深翻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4.深松深翻作业单

      5.人工抽查记录表

      6.深松深翻作业验收单

      7-1.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全价结算)

      7-2.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差价结算)

      8.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9.内蒙古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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