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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2019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2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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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19年夏灌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县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2019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五原县2019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县夏灌工作,按照自治区、河灌总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综合分析我县夏灌面临的形势,结合种植结构变化和需水特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夏灌工作形势

2019仍是黄河水资源短缺年份年度分配用水指标不足,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虽然黄河来水形势较好,但受国家节水政策及气候等因素影响,时段性引水仍存在不确定性。种植结构调整种植品种播种时间影响,2019年夏灌期与去年同期比较,小麦、玉米饲草等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增加,以及受地下水位土壤含水量等因素影响,必然增加夏灌灌水额和用水量部分乡镇渠道不能高水位大流量运行,部分村社水费不能按时收缴影响灌溉进度。各乡镇、农场、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夏灌工作,把夏灌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好,确保夏灌工作按计划完成。

二、夏灌工作安排

(一)计划水量

2019年分配我县引黄指标水量8.6213亿立米其中夏灌(4-6月份)3.9001亿立米,秋7-9月份)1.9512亿立米秋浇2.7700亿立米,而夏灌计划用水量为4.5046亿立米,夏灌超指标计划用水为0.6045亿立米

(二)灌溉要求

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争取早安排、早引水,抢抓4月份引水时机,提前集中解决高渠高地问题。全县去年秋浇干地85万亩,夏灌4-6月份计划浇干地80万亩热水地42万浇青苗46万亩,共计168万亩计划引水4.5亿立米,其中计划4月份浇干地、热水地33万亩5月份浇干地热水地83万亩浇青苗17万亩6月份浇热水地5万亩浇青苗30万亩。

(三)放口时间与水价政策

总干渠4月12日放口,原则上要求各灌域内的各干、分干渠水到放口。农业灌溉用水10.3分/立方米,斗口水价执行不占指标,夏灌(4月至6月)、秋灌(7月至9月)指标内水价均为10.3分/立方米。秋浇(10月至11月)指标水价均为10.3分/立方米。夏灌、秋灌、秋浇超指标用水累进加收水费,即:超出指标(计划)用水20%(含)以上水量部分,按6分/立方米斗口加收;超出指标(计划)用水20%-40%(含)水量部分,按9分/立方斗口加收。超出指标(计划)用水40%以上部分,按12分/立方米斗口加收。经河灌总局批准用于湖泊、海子、湿地及城市、城市(镇)水系景观用水,水价均按10.3分/立方米斗口执行,除乌梁素海、城市(镇)水系景观补水外,其他海子、湖泊补水水费原则上由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群管支渠、斗口计价9.7厘/立方米,斗农毛渠直口计价8.8厘/立方米。

三、主要措施及要求

一是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开灌前准备工作,引导农民群众认清今年夏灌形势,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动员广大农民早缴费、早引水、早浇地,组织协调好灌溉次序,服从夏灌工作安排。并组织村组在放水前对支渠及以下渠道全部进行清淤,督促基层用水组织,做到“早浇、快浇、浅浇”,推行“一把锹”浇灌措施,严格控制灌溉定额,严禁深浇、漫灌、浇复水、打过水、跑野水、浇路壕等浪费水资源现象发生。

二是加大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镇村社三级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夏灌工作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水管部门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丰增枯减、适时调度”的原则,确保顺利完成夏灌任务。

三是强力推“控水降耗”工作。层层分解任务,量化落实,大力推行滴灌、喷灌、覆膜灌溉等田间节水新技术和轮作倒茬制度。同时调整种植结构,推行渠域化、区域化、规模化、连片种植模式。通过定水定片集中灌溉进行节水。

四是加强水费缴费力度,继续坚持先费后水、优费优水原则,加强水费收缴票据管理,群管组织在水费收缴过程中要使用统一印制的水费专用票据,必须实行开票到户,开具发票必须注明国管和群管水费数额,严禁搭车收费或乱收费。

五是加强群管组织能力建设和管理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确保群管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障其健康稳定运行,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群管组织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用水组织给予奖励,保障其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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