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
用房超标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丰裕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切实解决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现就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内容
1.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2.增加办公桌椅“假合并”或隔为会议室名义消化超标面积现象。
二、整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进行整改。
2.坚决杜绝以增加办公桌椅“假合并”或隔为会议室消化超标面积。
3.政府各组成部门(各职能科局)负责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
4.整改的办公用房,需将整改前、后办公室分别拍照、并标明房间号、使用人员、姓名、级别、面积,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电子版与彩色纸质版图片备案。
5.各单位需提供干部职工花名册及整改后办公室平面图(注明房间号、使用人数、职务、级别)。
6.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度迟缓、敷衍应付、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检查验收
由政府办牵头,联合纪检委、县委政府督查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验收组,对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丽珍 联系电话:15904788293
附件:1.县级、乡级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微信群二维码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县级、乡级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
|
类别 |
适用对象 |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
|
县级机关 |
县级正职 |
30 |
|
县级副职 |
24 | |
|
正科级 |
18 | |
|
副科级 |
12 | |
|
科级以下 |
9 | |
|
乡级机关 |
乡级正职 |
24
|
|
乡级副职 |
18 | |
|
乡级以下 |
9 |
附件2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微信群二维码

注:各单位负责办公用房工作人员请扫二维码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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