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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复兴镇、天吉泰镇联编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6:17 作者: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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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复兴镇、天吉泰镇联编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

注:本次规划成果为征求意见稿,最终以审批文件为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机融合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结合复兴镇、天吉泰镇实际情况,实现基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全局性与规划方案实施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科学支撑。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低碳。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全域管控,集约节约。

上下结合,强化实施。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中心镇区两个层次。

复兴镇:镇域层次范围为复兴镇行政辖区全部国土空间范围及部分五原县防沙林场,总面积为149.31平方千米。中心镇区规划范围为镇政府所在地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为1.01平方千米。

天吉泰镇:镇域规划范围包含天吉泰镇全域及部分五原县防沙林场、劳改队农场和农牧业局草籽场,总面积为266.62平方千米。中心镇区规划范围为镇政府所在地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02.76公顷。

五、规划定位

复兴镇:落实巴彦淖尔市和五原县对复兴镇的功能定位与职能分工,复兴镇定位为以发展现代农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绿色农牧型城镇,规划复兴镇力争打造农旅融合的蜜瓜特色城镇、以现代农牧业为主的绿色农牧型城镇、五原县新型农业发展示范镇。

天吉泰镇:落实《巴彦淖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天吉泰镇的分工,综合考虑天吉泰镇交通区位、自然资源、产业发展、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结合自身发展特色和当前亟须解决问题,天吉泰镇的总体定位为以现代特色农业为基础的区域农业发展强镇,是以商贸物流和现代农业为主为特色的工贸物流型城镇。

六、规划目标

农牧用地布局结构明显优化,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城镇竞争力明显提升,全面融入区域经济走廊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活力宜居、生态空间优美稳定,绿色、集约、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七、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在底线思维的引导下,通过“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根据复兴镇、天吉泰镇的区位条件、产业发展、经济概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因素,确定复兴镇、天吉泰镇“一廊两轴 两心六片区”的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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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廊——依托黄河水源涵养重要区域,结合包兰铁路、京藏高速,打造复兴镇、天吉泰镇沿路生态发展廊道;

两轴——依托现状通村公路和镇内重要村庄节点,串联特色分区,打造复兴镇、天吉泰镇的南北向城镇综合发展轴;

两心——分别为复兴镇、天吉泰镇中心镇区;

六片区——依托复兴镇、天吉泰镇现有的地理格局,结合区域内现状的用地特征,打造复兴镇北部的特色农业发展区、南部的农旅融合示范区;天吉泰镇北部综合牧业区和特色文旅区、中部现代农业区及南部生态涵养保护区。

八、主体功能区

落实巴彦淖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五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复兴镇主体功能区类型为农产品主产区。

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天吉泰镇为城市化地区。

九、控制线约束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1)耕地管控规则

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带位置下达退耕任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土调查分类标准并变更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2)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规则

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并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与粮食安全底线基础上,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全部依法划入耕地保护红线。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河道耕地、林区耕地等非稳定耕地原则上不划入基本农田。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坚持管控性保护,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先,坚持“以补定占”,依据耕地补充潜力确定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并建立联合上图及审核机制,涉及占用耕地的相关专项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经统筹平衡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管控依据。

规范各类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对巧立名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开展严肃追责问责,强化临时用地管理,并要求“涉农”项目应节约集约用地,少占耕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中不符合设施农用地要求的,应依法按照建设用地管理。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指农用地内部的耕地与其他农用地(如林地、草地等)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之间的转换。针对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出台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政策文件,严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各地按照文件要求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有力有序组织推进实施。加强土地流转审查审核和监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事前对不符合耕地保护有关政策规定的,不通过审查审核。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坚决纠正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对违法违规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超期不复垦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3、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实施后,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依法确需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按照原划定批准程序或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办理。各类城镇集中建设活动的选址,各类非农产业园区的设立等,严格限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内。

4、村庄建设边界

指导各村庄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建设及需要重点管控的国土空间范围,是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以及因村庄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5、河流洪涝风险控制线

落实上位规划中的河流洪涝风险控制线。

为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性,为雨洪水蓄滞和行洪划定的自然空间和重大调蓄设施用地范围,包括河湖湿地、坑塘农区、绿地洼地、涝水行洪通道等,以及具备雨水蓄排功能的地下调蓄设施和隧道等预留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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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镇村统筹发展

1、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复兴镇、天吉泰镇村体系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宗旨,镇村等级划分为3级:镇区、中心村、基层村。

镇区(2):复兴村、天吉泰村;

中心村(6):和胜村、庆生村、永丰村、二合永村、毛家桥村、景阳林村;

基层村(9):庆丰村、联丰村、顺利村、民生村、复丰村、永红村、兴丰村、熊万库村、景华村。

2、村庄分类

优化村庄布局:重塑乡村经济地理,科学划分乡村类型,分类指导乡村建设。

集聚提升类:复兴村、毛家桥村、兴丰村、熊万库村、景阳林村;

特色保护类:庆生村、二合永村、天吉泰村;

其他一般类:和胜村、永丰村、联丰村、庆丰村、顺利村、民生村、永红村、复丰村、景华村;

4、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公路网提质增效,建设高水平城乡公交

(1)干线公路:提升等级水平

县道:提档升级,按照一级路标准建设。

(2)乡道:达到二级路标准。

农村公路:提升通达、通畅水平

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网络化,加快通中心村、基层村的村道硬化改造;至规划期末,实现农村公路硬化率100%,通村入户率100%

(3)提升网络服务水平

重点增加城乡公交与客运班线数量,实现中心村至镇区公交班线全覆盖;加密发车频率,实现定点准时发车,提升农牧民基本出行品质 。规划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健全农村客运体系,保证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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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构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服务设施配置体系

根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15/T 2131—2021),布置复兴镇、天吉泰镇公共服务体系结构,按照“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服务设施配置体系 ,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城乡基本服务设施均等化。

十一、镇区规划

1、用地规划

优化镇区道路交通组织,提升镇区生活品质,统筹布局公服、市政与绿地等用地,结合城镇定位及产业分区,规划镇区用地,布局农产品加工、商业、物流等用地。

(1)复兴镇

复兴镇中心镇区面积为100.84公顷,中心镇区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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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吉泰镇

天吉泰镇中心镇区面积为102.77公顷,中心镇区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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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更新与人居环境整治

城市更新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优先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短板。支持将符合要求的腾退空间用于便民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补充完善街区服务功能。

十二、构建绿色稳固的基础设施网络

1、城乡给水工程规划

加强水源保护,农村地区取水井周围100米处应设立隔离防护设施或标志,保障农村用水安全。完善供水设施,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水方式。镇区、中心村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厂,其他村庄原则上与邻近镇区、中心村共享给水管网,无法共享管网的村庄应建设独立给水设施。

2、城乡排水工程规划

完善雨水排水工程体系,镇区和有条件的村庄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其他村庄可视情况采用分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

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镇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的选择污水处理模式,镇区周边的村庄,污水纳入乡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分布集中的村庄居民点,建设联村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人口少、居住分散、污水量少、污水浓度低的村庄居民点,可采用无动力氧化塘、小型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污水处理。

3、城乡电力工程规划

实施农村亮化工程,规划在每个村主干道安装路灯。

4、城乡通信工程规划

统筹推进通信设施建设,促进城乡智慧化发展。

5、城乡供热工程规划

镇区规划建设热电厂一座,有条件的村庄建设燃气或生物质热源项目集中供暖,其他农村地区采用太阳能、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形式供暖。

6、城乡燃气工程规划

完善燃气输配系统,以天然气长输管道作为复兴镇、天吉泰镇的气源,没有条件接通天然气的农村地区采用罐装液化石油气、沼气作为气源。

7、城乡环卫工程规划

实施垃圾分类管理,构建集约高效的废弃物管理体系。在镇区、中心村建设垃圾转运站,构建“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分拣及预处理-县集中末端处置”的转运处理模式,促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

8、物流网络布局

以县级物流园区为核心、搭建以乡镇物流中转节点为支撑、村级末端配送网点为辅助的镇村物流配送网络。在镇区建设物流综合服务站,在主要行政村布设物流服务点,形成密集的物流配送网,畅通物流“最后一公里”。

十三、规划传导与实施

1、规划传导

(1)落实五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三区三线”、重大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

(2)指导村级规划

构建“战略引导+空间管控+指标约束+清单名录”的传导管控体系,将管控分区边界、约束性指标等刚性约束传导落实到村级片区,同时对村级片区的功能定位、规划人口、产业方向等方向内容做出弹性指导。

(3)协调专项规划

明确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行业深化专项规划,并在目标、指引、空间布局等方面对专项规划提出约束性要求和技术指引。同时将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其空间需求能够在其中精确落实。

2、近期建设与重点建设项目

(1)近期建设目标

镇域空间框架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框架初步形成;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空间规模化连片发展初步形成;

镇区功能进一步完善,功能服务多样,生活质量提升,镇区有机更新稳步推进;

道路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镇区环境质量更加优化,人居环境更加美好。

(2)近期建设原则

全域整治。优先思考筹谋全域整治,为未来区域国土空间发展做好空间准备。

提升功能。加快推动城乡空间功能优化和调整,针对新兴功能区域发展、新旧区域之间联动进行优化,积极引导人口和各类产业的合理分布。

完善结构。完善区域国土空间结构,优先发展镇区、重点产业平台,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对区域生态脆弱地区实施有效保护。

强化节点。通过在镇区、中心村等重要节点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带动区域土地开发,提升功能能级,树立区域形象,加快功能极化,凸显节点功能价值。

3、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定期研究相关工作。镇党委、政府是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上级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定本镇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为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建立规划监督制度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实施监测工作,包括确定监测指标体系、滚动制定阶段规划目标、建立面向公众的监测数据库等。各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负责提供职能范围内的发展信息。本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定期评估与适时修改

执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违反规划管控的行为及时预警,将评估结果作为规划调整修改的重要依据。

应依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修改条件和程序,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划修改类型、修改条件和修改规则。

(4)切实落实公众参与

推进公众参与的法治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 策和监督。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推进规划的实施。

十四、公示时间30天(2026年1月7日-2月6),共计30日。

十五、公示方式: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十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规划草案的各项内容有异议,可以向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和天吉泰镇复兴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权利。

地址: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天吉泰镇人民政府复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82478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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