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设立古郡街道工作
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出台文件原因。一是县城区居民服务需求增多,标准提高。二是县城区城镇化加快、民生问题凸显。三是县城区精细化管理有所欠缺。
(二)出台文件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15号)、《行政区划变更风险评估工作规程》文件精神。
二、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提高标准和精细化程度,积极应对快速的城镇化进程,细化城市管理模式,打通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意义。设立街道可以推动新型城镇化、工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以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保、医疗、治安、养老等问题,极大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工作开展措施
第一阶段。精细规划,制定方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入调查研究隆兴昌镇辖区经济水平、居民生活现状,以及地理条件、城镇建设行政管理、历史沿革和群众生活习惯等因素,召开基层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新设立街道命名要规范程序,通过网络及线下广泛征集,并通过专家论证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由县政府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报的关于申报设立古郡街道请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相关部门、乡镇以及部分专家召开风险评估论证会;由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阶段。汇总材料,逐级上报。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将设立街道相关材料汇总,向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上报《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古郡街道的请示》。
第四阶段。审批下达,挂牌办公。设立古郡街道请示的材料逐级上报,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下达后,县人民政府授牌授印,正式挂牌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