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坚决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象,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现就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公告如下:
一、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和个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和场所。
二、严禁在职教师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途径发布招生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推荐、引导、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委会等组织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四、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个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开展有偿补课。
五原县教育局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坚持"零容忍",寒假期间将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秉持“凡有必查、查实必惩”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教师,将依据《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巴教通字〔2021〕89号)文件要求,从严从重处理。对包庇纵容、敷衍塞责或问题频发的学校,逐级约谈并严厉追责。
举报电话:0478-7960389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自觉抵制,严格监督,如实举报,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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