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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9-14 10:18 作者:五原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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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2023〕2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五原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长:付志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衡教育局副局长

李宏亮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俊刚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志勇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屈文忠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斌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菅海舰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明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燕教育局学前教育股股长

王俊媛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衡(兼)

办公室副主任:屈文忠 王斌

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以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为重点,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学生服务片区并派位,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教育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程序、招生范围、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优质均衡原则。

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抓手,消除大校大班问题,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推动县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与教育质量的提升。

四、招生计划

全县各学校根据服务片内学生数量及实际招生数量设置班级。

初中:2023年全县小学毕业生(1787)人,其中城区(1490)人,乡镇(297)人。初中计划招收38个班,其中:第三中学12个班;第五中学12个班;第四中学10个班;第二中学(4)个班。

小学:2023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小学(2106)人,其中城区(1880)人,农村(226)人。城区小学计划招生42个班。其中:第一小学6个班;第二小学9个班;第三小学4个班;第四小学6个班;育仁小学4个班;蒙古族学校4个班;第七小学9个班。瑞峰小学、塔尔湖小学和8所乡镇中心校按服务片进行招生。

五、规范招生行为

(一)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简化入学程序。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政策,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7%。

(三)支持国家生育政策。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有效缓解家长的焦虑情绪,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同一所学校就读。因录取学位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派位,分班名单由五原县教育局核定并公布。

(四)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优待政策安排入学。

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7年9月1日前(不包括9月1日)出生的五原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招收具有五原县户籍或五原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要严格实行“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招生方式

1.入学审核材料

①有合法住宅(说明:“合法住宅”仅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产权用途为住宅或自住式公寓的房屋,不含酒店式公寓、商铺、门脸房、车库等,且无经济纠纷,可以明确认定产权归属为适龄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需在线上如实填写相关资料。线上审核未通过,需线下审核,同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出具银行或者不动产中心加盖公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网签合同、住建证明、购房机打票据及[入住满一年以上的]水电暖票据等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拆迁协议。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入学子女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务工证明。

2.新生学位安排

①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此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按片安排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②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宅)地址为准。按片安排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出生时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情况下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以共同居住人的房产证明为入学依据,按片安排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④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当地无其他住房(房产在户籍所在地,以房产(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经旗县区教育局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要求。

⑤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无固定房产,回迁原房屋地址的且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按原有房屋地址入学;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购房产所在地相关办法划片入学;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新购房产所在地相关办法划片入学。

⑥新购房屋已入住,但暂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3年6月20日之前入住满一年(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实行划片派位入学;)2023年6月20日之后新购买的住宅家庭,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2023年之后的以此类推。

⑦非五原县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五原县隆兴昌镇城区内租房居住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⑧城内中小学,同一套住房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学校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但原学生未毕业,则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直至原学生在片区内学校正常毕业。

3.招生程序

①公示服务片

2023年6月20日在五原县政府网站公示五原县城区小学、初中2022年招生服务片。

②2023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全部通过“蒙速办APP”进行网上填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6月21日,6月21日17:00关网。

报名方式:家长通过手机下载“蒙速办APP”,注册登录后点击服务-文体教育-“巴彦淖尔市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进行信息登记采集。

信息核验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7月21日,比对结果导入系统后将对家长群发短信。

线下审核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8月15日。

③入学信息查询

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8月26日幼升小、小升初的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分配结果,按规定的时间到所分配的小学、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五原县教育局215办公室咨询。

④阳光分班

为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参加阳光分班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进行阳光分班。8月26日,全市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一年级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全面深入落实民族工作相关部署,实行蒙汉混班混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将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完善招生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学籍管理。要严格执行全国学籍管理办法,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未经县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单独组织招生,一律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资料报县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备案。

五原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2022年五原县城内学校招生服务片

第一完全小学招生范围:东至中山路,西至西大桥加油站,南至隆兴昌大街(包括路南的新盛园、俊峰国际、团结7巷、温馨现代城),北至义和渠。

具体住址:【和义小区、中意小区、金源新居、胜景苑B区、C区、中山小区、付食厂家属楼、金地家园、名都小区、金信佳园、鸿元广场B-1座楼、华裕小区、华阳小区、庆原小区、庆原新居、土地局家属楼、瑞京名弟、富民小区、兴义小区、怡和园、五原国际城、开元新居,今日芳苑、滨河苑、新盛园、俊峰国际、团结7巷、温馨现代城、气象巷、副食巷、蒙中巷、光明巷、工业巷、红旗西街、手管巷、纸业巷、富源路、隆兴昌西街、化工1.2巷、化工路、兴民巷、华侨巷、永强巷、西大桥1至4巷】

第二完全小学招生范围:

1.东至212省道(包括路东联合二社新农村),西至东风南路(包括路西的商贸小区、余集中央公园、天荟小区、康新巷、威三巷东平房),南至迎丰二、三社,北至隆兴昌大街(不含虹亚A、B区)。

2.东至东风南路,西至前进南路、南至公路段家属房、北至110国道(包括养殖小区、公一、二巷)。

具体住址:【联合二社新农村、金宝家园、鼎盛花园、东润家园、盛世佳苑、警民小区、金桥小区、美福园、农行小区、东林书院、药厂家属楼、商贸小区、余集中央公园、天荟小区、康新巷、威三巷东平房、和胜巷(门牌号为单号)、珍一至三巷、宏伟路、才四巷、福二巷、福三巷、福四巷、岐山东路、试验路、农机巷、农林路、农电路、农科路、粮加巷、大众巷、民众巷、客运巷、胜丰巷、联合一、二、七、九社,迎丰二、三社、任长富圪旦(迎丰一至六巷),金桥巷、荣丰巷、养殖小区、公一、二巷】

第三完全小学招生范围:东至212省道,西至中山路,南至隆兴昌大街(包括路南虹亚A、B区),北至义和渠(包括旧中旗路以南北外环五巷、六巷、七巷)。

具体住址:【虹亚A、B区、工行小区、长线楼、宝源新城、胜景苑A区、锦秀嘉园、隆兴丽景、汉原华庭、北外环五巷、六巷、七巷、海一巷、海四巷、海五巷、红星一巷、义和里巷、春荣里巷、红旗东街、农贸巷、卫戍巷、瑞二、三巷、和胜巷平房双号、东风北路、跃进村、鸿鼎市场以及乌兰、浩丰、东牛犋的走读生】

第四完全小学招生范围:

1.东至东风南路(不包括路西的商贸小区、余集中央公园、天荟小区、康新巷、威三巷西平房),西至新华南路,南至110国道,北至隆兴昌大街。

2.东至养殖小区以西,西至新华南路,北至110国道,南至义通排干。(包括:惠富小区、南苑巷、荣丰一社武登云、二社董头、三社王来生)

具体住址:【春城小区、祥和小区、保险公司家属楼、吉祥园小区、泽林家园、农发行小区、广电小区、建银小区、联社楼、学府佳苑、东龙昌佳园、义长小区、地税小区、光明小区、金生楼、生资楼、时代家园、华程园、力华园、瑞京广场C座住宅楼、南环路、万隆建材城、法院巷、冷饮巷、工商巷、建设一二三四巷、五农巷、团结一二三巷、土产巷、商品巷、永胜一二三巷、南宁1-6巷、义长一二三巷、惠富小区、南苑巷、荣丰一社武登云、二社董头、三社王来生】

第五完全小学(育仁小学)招生范围:东至旧中旗路(包括旧中旗路以南,北外环一、二、三、四巷),西至七排干,南至义和渠,北至北绕城。

具体住址:【星月湾小区、馨悦小区、明珠苑小区、阳光小区、兴杨家园、园丁小区、文明路、五糖巷、水糖巷、立新路、丰华路、吉祥路、旧城一至四社、进修巷、三中巷、新华巷、旧城路、文明巷、刘文路、韦一路、水利路、德丰巷、美林路、五小周围平房、抗日纪念园路两侧、北外环一至四巷】

第六完全小学招生范围:东至兴原路,西至八里桥及荣誉村相连,南至212省道,北至隆兴昌西大街及沙河路(包括沙河路北景泰花园、西果园)。

具体住址:【和谐家园、阳光国峰、国峰祥府、金郡名源、西隆昌、金桥华府、京都名苑、古郡一号院(郡安佳苑)、金桥御府、林溪一号、宏珠小区、山河墅、怡盛园小区、盈泰华府、温馨港湾学府、聚锦风华、隆兴佳苑、联合八社新农村、联合六社、兴原佳苑、葵花小镇、景泰花园、西果园、苗圃巷、五临巷、刘四拉新村、隆盛村。原美林中心校片、原和胜中心校片、原沙河联丰中心校片、原向阳中心校片区内宏伟村以及隆兴昌镇乌兰村、浩丰村、东牛犋村的寄宿生】

第七完全小学(一中旧校区)招生范围:东至新华南路,西至兴原南路,南至古郡街,北至隆兴昌大街(不包括新盛园、俊峰国际、温馨现代城、团结七巷)。

具体住址:【古郡国际、向阳小区、景泰苑、今日富苑、福中园、广源小区、温馨小区、景观花苑、郡美小区、新春巷、团结9、10巷】

瑞峰小学、塔尔湖小学及各乡镇中心校的招生范围:按辖区服务片招生。

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塔尔湖镇、丰裕办事处、银定图镇、新公中镇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中学招生范围:东至212省道,西至七排干,南至隆兴昌大街(不包括虹亚A、B区),北至北绕城。

具体住址:【中意小区、金源新居、和义小区、中山小区、胜景苑A、B、C区、宝源新城、锦秀佳园、隆兴丽景、汉原华庭、长线楼、工行小区、付食厂家属楼、华裕小区、名都小区、金信佳园、鸿元广场B-1座楼、金地家园、华阳小区、瑞京名弟、土地局家属楼、庆原小区、庆原新居、富民小区、兴义小区、怡和园、五原国际城、开元新居、今日芳苑、滨河苑、阳光小区、园丁小区、星月湾小区、明珠苑小区、馨悦小区、兴杨家园、副食巷、气象巷、蒙中巷、光明巷、手管巷、兴民巷、华侨巷、纸业巷、富源路、化工1、2巷、化工路、西大桥1至4巷、永强巷、海一四五巷、义和里巷、红星一巷、春荣里巷、农贸巷、卫戍巷、瑞二三巷、和胜巷双号、北外环五六七巷,文明路、五糖巷、水糖巷、立新路、丰华路、美林路、吉祥路、旧城一至四队、抗日纪念园路两侧、进修巷、三中巷、新华路、旧城路、五小周围平房、韦一路、水利路、德丰巷、北外环巷、跃进村、红旗东西街、隆兴昌西街、东风北路。户籍所在地属于隆兴昌镇五星村、同联村、和丰村、新兴村、新福村、光明村、联乐村、宏伟村、乌兰村、浩丰村、荣誉村、联丰村、永跃村的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属于和胜乡及建丰农场的小学毕业生,胜丰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

第四中学(一中旧校区)招生范围:

1.东至新华南路,西至义和渠,南至南绕城,北至隆兴昌大街。

2.东至七排干,西至八里桥,南至110国道,北至美林路。

具体住址:【广源小区、温馨小区、温馨现代城、郡美小区、新盛园、俊峰国际、福中园、景泰苑、今日富苑、古郡国际、向阳小区、景观花苑、怡盛园小区、盈泰华府、山河墅、温馨港湾学府、聚锦风华、宏珠小区、京都名苑、古郡一号院(郡安佳苑)、国峰祥府、金桥华府、阳光国峰、和谐家园、隆兴佳苑、西隆昌、金郡名源、金桥御府、林溪一号、兴原佳苑、葵花小镇、联合八社新农村、新春巷、团结(7、9、10巷)、苗圃巷、隆盛村、联合五社、六社、刘四拉新村、景泰花园、五临巷、西果园、沙河路】

第五中学招生范围:东至212省道,西至新华南路,南至南绕城,北至隆兴昌大街(包括虹亚A、B区)。

具体住址:【东润家园、药厂家属楼、金宝家园、鼎盛花园、盛世佳苑、警民小区、东林书院、美福园、农行小区、金桥小区、祥和小区、春城小区、泽林家园、农发行小区、保险公司家属楼、吉祥园小区、东龙昌佳园、学府佳苑、广电小区、建银小区、联社楼、余集中央公园、商贸小区、天荟小区、瑞京广场C座住宅楼、力华园、时代家园、华程园、地税小区、光明小区、义长小区、联社楼、生资楼、金生楼、惠富小区、和胜巷(门牌号为单号)、岐山东路、宏伟路、珍一至三巷、才四巷、农林路、试验路、农电路、农科路、农机巷、福二巷、福三巷、福四巷、粮加巷、大众巷、民众巷、客运巷、胜丰巷。南环路、万隆建材城、养殖小区、公一、二巷、建设一二三四巷、法院巷、冷饮巷、工商巷、五农巷、金桥巷、荣丰巷、康新巷、威三巷、团结一二三巷、土产巷、商品巷、永胜一二三巷、南宁1-6巷、义长一二三巷、南苑巷。东牛犋村、联合二队新农村、鸿鼎市场、联合(一、二、三、四、七、九社),迎丰二、三社、任长富圪旦(迎丰一至六巷),荣丰一社武登云、二社董头、三社王来生、向阳先锋村、荣义中心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第六中学招生范围:套海镇、复兴镇、天吉泰镇的小学毕业生。

五原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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