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和落实
自治区建立起以“两免两补”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两免”即: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两补”即: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住宿费。
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覆盖60%);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覆盖20%);住宿费补助资金直接补给学校,标准为小学100元/生/年,初中120元/生/年。县级教育帮扶资金对脱贫享受政策和易致贫返贫动态监测户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