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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 发布时间:2022-02-28 11:22 作者:巴彦淖尔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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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疫情对我市学校正常教学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决定于2月28日,全市中小学校在未开展线下教学的年级启动线上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好国家课程资源。各地各校要及时告知并组织老师、家长、学生通过中小学网络云课堂(ykt.eduyun.cn)及教师网络培训和服务平台(https://px.pep.com.cn)进行线上学习。

二、合理开展线上教学。为了保障师生健康生活、高效学习,各地各校开展线上教学上午不早于8:30、下午不晚于17:00,小学每学时不超过25分钟、每天总学时不超过2小时;初中每学时不超过30分钟、每天总学时不超过3小时;高中每学时不超过30分钟、每天总学时不超过3.5小时;初三、高三年级可视学情适当延长总学时。幼儿园不准进行线上教学。对特殊教育学生,由学校组织教师线上推送教育康复方案等,指导家长居家对孩子开展针对性教育、康复训练等活动。在此基础上,任何学校和教师不能增加课程和课时。

三、加强教学统筹协调。各旗县区教育局要统筹管理本地区线上教学工作,各地各校自行选择适合的网络平台,于2月28日统一开课。各相关学校要选择优秀骨干教师为学生授课,任课教师要认真梳理教材、分析学情,通过线上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相结合,必须做到无备课不上课,任课教师都要制定科学的班级管理办法,建立教学班级群,负责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并加强跟踪指导和心理辅导。现居住在巴彦淖尔市以外的学生,可在当地同步参加我市组织的线上教学,不必急于返回,班主任要做好沟通交流工作。

四、保障线上教学效果。线上教学是特殊时期一种临时性安排,不能替代开学后正常教学。各学校要坚持“缩减内容、放慢进度、降低难度、确保效果”的原则,做到“五统一”,即上课时段统一、课时长统一、开设课程统一、课程表统一、教学进度基本统一,坚决防止教师超前过快教学,学生“吃夹生饭”,避免学生网上学习时间过长,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损伤学生视力。要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督促学生上好线上课程。各地各校要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防止以线上教学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正式开学后,教师要精准分析学情,认真对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摸底,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对线上开设过的课程,重点难点进行讲解和复习,确保每名学生基本掌握后,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对没有参加线上课程学习的,要从头开始实施教学。市旗县区学科教研员要加强教学指导,不间断深入线上课堂进行听评课,督促指导课堂教学,保证课堂教学效率。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充分利用各类线上教学资源,拓展知识面,总结反思差距,提升专业素质。严禁教师利用网络平台或微信群进行有偿补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严肃处理。

六、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履行主管责任,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特别是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在线教学的舆情管控。各地各校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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