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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事关寒假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07 10:36 作者:巴彦淖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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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通知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和“双减”措施

寒假将至,1月5日,市教育局下发《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安排好师生寒假学习生活,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和“双减”等做出安排。

《通知》要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师生和家长少外出,少聚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过节,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健康监测和离市外出报备工作。

各地各校在寒假前要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多渠道上好安全教育课。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冰雪运动伤害、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止学生网络沉迷、防灾减灾、禁毒等专题教育,提高师生防范风险意识和安全素养。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双减”要求,科学组织期末考试,掌控试题难度,不得随意拔高考试难度,不得随意组织统考及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地各校一律不准举办家长会发放通知书。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减负责任制,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教师科学设计学生寒假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避免布置重复抄写性作业。各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者在校自习,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班行为发生。

各旗县区要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双减”工作各项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把隐形变异培训纳入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检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顶风作案、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教师资格,并追究教师所在学校负责人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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