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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0:00 作者:财政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2021〕第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财监〔2007〕8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和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监函【2026】204号)有关要求,五原县财政局拟于8月—9月组织开展五原县2026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8月—9月

    二、检查事项

    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计划检查单位共计4户。

    (一)五原县水利局

    (二)五原县幼儿园

    (三)益源水务有限公司

    (四)五原县精诚致远财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检查内容

    依法对上述单位2025年度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必要将延伸至以前年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建立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

    1.设置会计账簿的情况。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中反映;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的情况。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文字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核算是否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

    4.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5.任用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是否按要求进行继续教育。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环节。入账登记是否及时完整,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费用化和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资产。

    2.固定资产实物环节。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是否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实地盘点。

    3.固定资产处置环节。是否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中有关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批未批或越权审批范,是否按规定经集体决策或履行审批程序,处置手续办理是否及时,报废、盘亏、毁损等待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长期积压,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入库,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资产收入,是否存在多收、少收、不收资产收入,是否存在侵占、私分、隐匿资产收入等。

    4.其他违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行为。

    (四)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取得被检查单位2024年在建项目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招投标文件、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等文件,检查被检查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五)“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因公出国经费。公务出国是否有上级部门批准文件,出国事由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以培训学习、会议考察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观光旅游问题;是否存在以招商引资、考察项目为名出国观光旅游等情况。

    2.公务接待费。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是否存在将公务接待费隐身于其他科目或违规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的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查看相关凭证,检查车辆采购、保险、车辆维修是否实行政府采购,是否定点维修,维修发票中相关资料是否与所修车辆相符,是否有未登记的车辆的维修费。

    4.其他违反"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的问题。

    (六)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情况

    1.检查部门预、决算是否存在差异,差异产生原因(包括编制范围、编报口径的差异,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等);

    2.列入本部门预算的收支及其他收支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检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是否涵盖单位所有资金,有无漏报、瞒报收支的情况,基本建设类资金是否按要求准确填报,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等情况。

    (七)其他方面

    检查设立工会的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工会账户并独立核算。

    五、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1.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2.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3.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4.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1.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2.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3.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4.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5.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6.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7.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8.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六、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检查结束之日止

    七、财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和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

    举报受理电话:5235010

    廉政监督电话:5235006

    五原县财政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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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10:00

    信息来源: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2021〕第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财监〔2007〕8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和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监函【2026】204号)有关要求,五原县财政局拟于8月—9月组织开展五原县2026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8月—9月

    二、检查事项

    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计划检查单位共计4户。

    (一)五原县水利局

    (二)五原县幼儿园

    (三)益源水务有限公司

    (四)五原县精诚致远财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检查内容

    依法对上述单位2025年度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必要将延伸至以前年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建立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

    1.设置会计账簿的情况。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中反映;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的情况。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文字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核算是否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

    4.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5.任用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是否按要求进行继续教育。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环节。入账登记是否及时完整,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费用化和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资产。

    2.固定资产实物环节。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是否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实地盘点。

    3.固定资产处置环节。是否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中有关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批未批或越权审批范,是否按规定经集体决策或履行审批程序,处置手续办理是否及时,报废、盘亏、毁损等待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长期积压,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入库,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资产收入,是否存在多收、少收、不收资产收入,是否存在侵占、私分、隐匿资产收入等。

    4.其他违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行为。

    (四)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取得被检查单位2024年在建项目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招投标文件、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等文件,检查被检查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五)“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因公出国经费。公务出国是否有上级部门批准文件,出国事由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以培训学习、会议考察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观光旅游问题;是否存在以招商引资、考察项目为名出国观光旅游等情况。

    2.公务接待费。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是否存在将公务接待费隐身于其他科目或违规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的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查看相关凭证,检查车辆采购、保险、车辆维修是否实行政府采购,是否定点维修,维修发票中相关资料是否与所修车辆相符,是否有未登记的车辆的维修费。

    4.其他违反"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的问题。

    (六)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情况

    1.检查部门预、决算是否存在差异,差异产生原因(包括编制范围、编报口径的差异,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等);

    2.列入本部门预算的收支及其他收支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检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是否涵盖单位所有资金,有无漏报、瞒报收支的情况,基本建设类资金是否按要求准确填报,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等情况。

    (七)其他方面

    检查设立工会的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工会账户并独立核算。

    五、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1.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2.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3.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4.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1.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2.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3.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4.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5.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6.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7.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8.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六、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检查结束之日止

    七、财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和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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