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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物资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7-20 10:41 作者:农牧业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规范本单位农牧业物资采购工作,提升采购代理服务质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专业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承接本单位2026年7月20日—2027年7月19日农牧业物资采购项目代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2、服务时段:2026年7月20日—2027年7月19日

    3、服务范围:承担上述时段内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所有预算500万元以下的农牧业物资采购项目代理工作,主要采购农用物资及设备等,具体项目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4、费用结算档次:委托项目按采购金额划分为三档,按档结算代理服务费:

    第一档: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

    第二档: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

    第三档:项目预算采购金额300万元(含)—500万元

    二、代理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委托范围内的物资采购项目提供全流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采购人梳理采购需求,核对物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供货及验收要求;

    2、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澄清答疑、中标(成交)公示等信息;

    3、按法定程序组织资格预审、开标、评审、定标等工作;

    4、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完成相关备案;

    5、提供采购全过程政策咨询与风险防控建议;

    6、整理、归档采购全流程资料,并按要求移交采购人;

    7、配合处理采购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8、配合财政、农业农村、综改主管部门检查、审计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自框架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范围内全部物资采购项目完成、档案资料完整移交之日止。

    (三)结算规则

    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该项目批复预算金额所属档次对应的中选固定价格执行,实行“一档一价、按项目据实结算”。报价包含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场地协调、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全部费用,无额外收费项目。

    三、参选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具备承接政府采购物资采购项目的执业资格。

    3、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承担过3项及以上农牧业物资采购代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被强制执行记录。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人员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物资采购文件编制能力与项目组织经验;需提供人员名单(含姓名、联系电话、从业经历)及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1、报价单(必填)

    本次比选实行分档固定金额报价,按费率、比例方式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单须明确填写以下三档价格:

    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____元/项目

    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____元/项目

    项目预算采购金额300万元(含)—500万元:____元/项目

    备注:以上报价为单个项目采购代理全流程服务费,包含公告发布、场地、资料等全部相关费用,中选后不再另行加价,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遴选单位不支付任何代理费用。

    2、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

    3、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4、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农牧业物资采购代理业绩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不少于3份。

    5、人员及社保证明: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财税缴纳证明: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无增值税缴纳的需提供零申报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诚信承诺书。

    五、比选方式

    1、评审组织:由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结合分档报价合理性、同类物资采购业绩、团队配置能力、服务保障方案等维度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代理机构。

    2、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五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未中选单位不另行解释未中选理由。

    3、异议受理:参选单位对比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纪检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参选单位需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递交至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2楼219办公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5日18:00前,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文件标注要求: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晰注明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比选组织单位: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0478-7960123

    八、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服务需求,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未中选单位不获得任何补偿。

    2、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单位数量为3家及以上的,按本公告规定程序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有效响应单位为1家的,经评审小组审核其完全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合理的,可提交单位班子会议审议后确定是否聘用;无有效响应文件的,另行组织比选。

    3、中选单位须与采购人签订正式框架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廉洁纪律、保密要求、档案移交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中选单位开展代理业务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对采购程序合法性、文件合规性负责。

    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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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物资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10:41

    信息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为规范本单位农牧业物资采购工作,提升采购代理服务质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专业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承接本单位2026年7月20日—2027年7月19日农牧业物资采购项目代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2、服务时段:2026年7月20日—2027年7月19日

    3、服务范围:承担上述时段内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所有预算500万元以下的农牧业物资采购项目代理工作,主要采购农用物资及设备等,具体项目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4、费用结算档次:委托项目按采购金额划分为三档,按档结算代理服务费:

    第一档: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

    第二档: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

    第三档:项目预算采购金额300万元(含)—500万元

    二、代理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委托范围内的物资采购项目提供全流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采购人梳理采购需求,核对物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供货及验收要求;

    2、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澄清答疑、中标(成交)公示等信息;

    3、按法定程序组织资格预审、开标、评审、定标等工作;

    4、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完成相关备案;

    5、提供采购全过程政策咨询与风险防控建议;

    6、整理、归档采购全流程资料,并按要求移交采购人;

    7、配合处理采购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8、配合财政、农业农村、综改主管部门检查、审计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自框架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范围内全部物资采购项目完成、档案资料完整移交之日止。

    (三)结算规则

    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该项目批复预算金额所属档次对应的中选固定价格执行,实行“一档一价、按项目据实结算”。报价包含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场地协调、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全部费用,无额外收费项目。

    三、参选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具备承接政府采购物资采购项目的执业资格。

    3、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承担过3项及以上农牧业物资采购代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被强制执行记录。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人员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物资采购文件编制能力与项目组织经验;需提供人员名单(含姓名、联系电话、从业经历)及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1、报价单(必填)

    本次比选实行分档固定金额报价,按费率、比例方式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单须明确填写以下三档价格:

    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____元/项目

    项目预算采购金额100万元(含)—300万元:____元/项目

    项目预算采购金额300万元(含)—500万元:____元/项目

    备注:以上报价为单个项目采购代理全流程服务费,包含公告发布、场地、资料等全部相关费用,中选后不再另行加价,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遴选单位不支付任何代理费用。

    2、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

    3、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4、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农牧业物资采购代理业绩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不少于3份。

    5、人员及社保证明: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财税缴纳证明: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无增值税缴纳的需提供零申报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诚信承诺书。

    五、比选方式

    1、评审组织:由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结合分档报价合理性、同类物资采购业绩、团队配置能力、服务保障方案等维度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代理机构。

    2、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五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未中选单位不另行解释未中选理由。

    3、异议受理:参选单位对比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纪检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参选单位需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递交至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2楼219办公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5日18:00前,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文件标注要求: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晰注明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比选组织单位: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0478-7960123

    八、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服务需求,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未中选单位不获得任何补偿。

    2、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单位数量为3家及以上的,按本公告规定程序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有效响应单位为1家的,经评审小组审核其完全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合理的,可提交单位班子会议审议后确定是否聘用;无有效响应文件的,另行组织比选。

    3、中选单位须与采购人签订正式框架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廉洁纪律、保密要求、档案移交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中选单位开展代理业务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对采购程序合法性、文件合规性负责。

    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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