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缴存人住房消费,拓宽公积金惠民服务渠道,切实缓解自住住房物业费支付压力,自10月9日起,五原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正式开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便民业务,将公积金服务从“购房专用”延伸至日常“居住消费”,让惠民政策直达群众生活。

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不动产大厅,市民刘凯琴仔细咨询“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的办理流程。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了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并进行办理,刘凯琴很开心住房公积金为自己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每年两千多的物业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有一定负担,这个惠民政策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公积金带给我们的福利,减轻了生活压力,挺方便的。”

“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是公积金服务向民生领域延伸的重要举措,打破了以往公积金主要用于购房的局限,让缴存人的“住房钱”能更灵活地服务于日常居住需求。

五原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孙彤介绍说:“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在缴纳物业费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套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费,物业费以实缴的增值税发票为准,一年之内每人只能提取一次,在增值税发票开具当年提出申请。缴存人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只可选定一套办理提取。提取材料有身份证、银行卡、婚姻关系证明、增值税发票、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提取子女以及父母住房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同户籍户口簿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据了解,“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市民可直接下载“手机公积金”APP,按提示提交材料完成线上办理,也可前往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18至20号窗口线下办理。“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属于即办件,申请通过后资金当场到账,可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零等待”。市民若有公积金相关业务咨询,可拨打服务热线 0478-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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