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五原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内蒙古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各高炮、火箭作业站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除天吉泰其余乡镇的21个高炮作业点、3个火箭作业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作业工具: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37高炮”、增雨防雹火箭。
四、作业点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禁止进行照相、摄像活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以免弹壳飞溅伤人。
五、作业点周边10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外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当发现有未炸弹头或超重弹片时,不得擅自捡拾,更不得自行拆卸,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如捡拾后因私自摆弄、敲击、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不负任何责任。相关部门将作为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如因人影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县人影办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联系电话:0478—5211673
特此公告。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