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河湖渠沟管护,不断健全和完善河湖渠沟治理保护体系,11月17日,县河长制办公室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县河湖治理“秋季”行动联合督查。
督查中,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及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督查组先后到塔尔湖镇、复兴镇、套海镇辖区河湖渠沟管理片区,对堆放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河湖渠沟水域岸线,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进行了严格细致的督查。
督查组要求,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联防联控,形成河湖管护整治合力。要切实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落到实处。要加大河湖长制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爱河护河就是爱护家园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及时了解河湖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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