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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开展散煤治理“清零”专项行动
    来源: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0-29 09:31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持续做好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散煤销售点环保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散煤禁售区的公告》相关规定,2020年10月28日上午,五原县政府副县长陈开亮带领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原县自然资源局、五原县城镇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及部分执法人员开展散煤禁售区内“清零”行动。

    目前,五原县散煤禁售区内散煤经营户共有10户,已完成清理工作7户,其余3户正在清理中。禁售区外建城区内现有散煤经营户12户,自行停业的2户,正在建煤炭封闭库的7户,剩余3户正在动员说服中。农村现有散煤经营户30户全部做到了洒水、防尘苫盖并建立健全了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制度。五原县市场监管局自筹资金委托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散煤16个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配合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抽检散煤13个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10月20日配合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散煤9个批次,近期完成建城区内10户散煤经营户煤炭质量抽检工作。

    与此同时,建立了散煤市场动态管控清单,对在检查中发现无营业执照从事散煤经营活动,经检验散煤质量不合格及存在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散煤经营户实行重点管控,抽调专人实行驻场值守制度,驻场监督建城区内散煤经营户的散煤清理工作。

    在散煤市场“清零”行动中,陈开亮副县长强调,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要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储售煤场、煤炭销售点再进行逐一排查,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的违法售煤摊贩,并对城区禁售区内销售散煤的商贩及时取缔,保证禁售区内无售煤现象。同时要加大对煤炭的抽检力度和频次,并及时公开煤炭质量抽检结果,确保市场无劣质散煤流通,积极维护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夯实蓝天保卫战胜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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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开展散煤治理“清零”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29 09:31

    信息来源: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做好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散煤销售点环保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散煤禁售区的公告》相关规定,2020年10月28日上午,五原县政府副县长陈开亮带领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原县自然资源局、五原县城镇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及部分执法人员开展散煤禁售区内“清零”行动。

    目前,五原县散煤禁售区内散煤经营户共有10户,已完成清理工作7户,其余3户正在清理中。禁售区外建城区内现有散煤经营户12户,自行停业的2户,正在建煤炭封闭库的7户,剩余3户正在动员说服中。农村现有散煤经营户30户全部做到了洒水、防尘苫盖并建立健全了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制度。五原县市场监管局自筹资金委托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散煤16个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配合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抽检散煤13个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10月20日配合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散煤9个批次,近期完成建城区内10户散煤经营户煤炭质量抽检工作。

    与此同时,建立了散煤市场动态管控清单,对在检查中发现无营业执照从事散煤经营活动,经检验散煤质量不合格及存在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散煤经营户实行重点管控,抽调专人实行驻场值守制度,驻场监督建城区内散煤经营户的散煤清理工作。

    在散煤市场“清零”行动中,陈开亮副县长强调,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要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储售煤场、煤炭销售点再进行逐一排查,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的违法售煤摊贩,并对城区禁售区内销售散煤的商贩及时取缔,保证禁售区内无售煤现象。同时要加大对煤炭的抽检力度和频次,并及时公开煤炭质量抽检结果,确保市场无劣质散煤流通,积极维护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夯实蓝天保卫战胜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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