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五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星,县委副书记李晓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欣瑞、李恒、刘培军等26名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素景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林玉平,县法院院长辛永清,以及县委组织部、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提请任命人员及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五原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原县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原县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五原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免董巧萍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刘丽萍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董巧萍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李海燕为县人大常委会农牧业与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民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朱越胜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与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民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刘丽萍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上,李星为新任命人员颁发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李海燕代表任命人员做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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