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县电动车产品的质量安全,从7月份开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市两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局“衣、食、住、行”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电动车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排查经销商销售的电动车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存在伪造认证证书以及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三无劣质产品;是否存在擅自篡改产品生产日期等质量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托“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现场对电动车产品的获证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主体,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退换货。

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车销售主体12家,全部要求其完善进、销货台账,对进货渠道进行档案式管理。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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