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五原县蠡郡农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绒毛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稿完成,并于2023年2月28-3月13日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我单位均未收到群众来电和来信表示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内蒙古五原县蠡郡农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五原县蠡郡农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绒毛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稿完成,并于2023年2月28-3月13日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我单位均未收到群众来电和来信表示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内蒙古五原县蠡郡农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