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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安监站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五原县安监站 发布时间:2015-08-11 15:30 作者: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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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报告和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凡我县域内发生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处理的安全事故均应启动本预案。  二、除正常工作日外,我站已建立节假日安全事故处理值班制度,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县建设局(由建设局通知县安监局,上报县政府、市安监站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责令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有序组织抢险、施救;同时要求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停工排查安全隐患,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事故发生后,我站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督促事故发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事故救援;再次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安全隐患仍未排除且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应组织现场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除或减轻安全隐患后,再进行抢救工作。 五、切实做好现场勘验工作,现场勘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协助其他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七、对安全事故进行跟踪处理,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及时补报相关情况。 八、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和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九、事故处理后,保存好一切原始资料备案。 
十、组织事故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并通告其他施工单位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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