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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巴新肺炎防指[2020]13号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3-04 15:25 作者: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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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

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2日,2名重点管控对象(系夫妻关系)从武汉市乘航班抵达呼和浩特市,1月23日又乘坐火车从呼和浩特市前往乌前旗探望父母,住在乌拉山镇一居民小区内,由乌前旗负责管控。2020年1月29日凌晨,2人在管控人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乘坐火车离开乌前旗。

乌前旗未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对重点对象进行网格化管理、严密管控、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规定,造成重点管控对象漏管失控,引发可能传播传染病的重大风险。为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乌前旗旗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包联乌拉山镇的乌前旗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贾振华同志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给予乌前旗乌拉山镇党委书记秦来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给予乌前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张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乌前旗乌拉山镇民族社区党支部书记马兰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乌前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各旗县区也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盲点漏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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