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发
一、登记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二、审批部门:自然资源局
三、是否收费:否
四、申报材料:
主审材料:
1.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符合当地统一坐标系统要求的实测现状图及其电子文档或《市政工程竣工核实测绘成果报告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批准的详规蓝图纸质及电子文档;
3.批准的造型图纸质及电子文档、造型批复意见;
4.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等);
5.测绘单位承诺书;
6.测绘科备案通知书。
说明:第2、第3、第4提供复印件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非主审材料:
1.核实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说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2.《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六、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八、办理方式:
1.申报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综合窗口
2.结果窗口领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综合窗口
3.邮寄:窗口咨询
九、办事人员:
受理孟春霞(综窗)电话:18247856011
审批王霄阳(自然资源局) 电话:18247862233
决定张丽君(自然资源局)电话:13337013385
办结池建英(自然资源局) 电话:18104783322
十、监督投诉:
电话:0478-5212659
十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