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登记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二、审批部门:自然资源局
三、是否收费:是(收费依据内政发【1999】12号)
四、申报材料(全部为主审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蓝图及造型图(原件及电子版);
3.人防手续(民用建筑类需提供);
4.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时提供);
5.土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建设项目调整)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蓝图;
3.人防手续(民用建筑类需提供);
4.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时提供);
5.土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三)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道路类)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图;
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管线类)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图。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六、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
八、办理方式:
1.申报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综合窗口
2.结果领取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综合窗口
3.结果邮寄:窗口咨询
九、办事人员:
受理孟春霞(综窗)电话:18247856011
审批王伟(自然资源局) 电话:15147883144
决定张丽君(自然资源局)电话:13337013385
办结池建英(自然资源局) 电话:18104783322
十、监督投诉:
电话:0478-5212659
十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