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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9-29 09:42 作者: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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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登记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二、审批部门:自然资源局

三、是否收费:是(收费依据内政发【1999】12号)

四、申报材料(全部为主审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蓝图及造型图(原件及电子版);

3.人防手续(民用建筑类需提供);

4.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时提供);

5.土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建设项目调整)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蓝图;

3.人防手续(民用建筑类需提供);

4.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时提供);

5.土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三)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道路类)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图;

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管线类)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图。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六、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

八、办理方式:

1.申报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综合窗口

2.结果领取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综合窗口

3.结果邮寄:窗口咨询

九、办事人员:

受理孟春霞(综窗)电话:18247856011

审批王伟(自然资源局) 电话:15147883144

决定张丽君(自然资源局)电话:13337013385

办结池建英(自然资源局) 电话:18104783322

十、监督投诉:

电话:0478-5212659

十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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