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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审批 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五原县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10:12 作者:五原县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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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本级2022年度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确认的县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共44项,涉及12个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数

1

农牧业和科技局

4

2

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6

3

住建局

1

4

公安局

7

5

发改委

1

6

市场监督管理局

6

7

民政局

3

8

林业和草原局

3

9

教育局

2

10

财政局

2

11

交通局

6

12

文体旅游和广电局

4


二、行政审批证明事项的有关要求

    1.今后凡未纳入五原县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之外的证明,严禁“清单之内的证明不即时办,清单之外的证明不取消”等现象的发生。

  2.此通知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审批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

  3.县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由行使单位提出,经县编办(审改办)审核和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更新。    

特此通知。  

   附:各单位行政审批证明清单明细

  

 五原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129

附件:各单位行政审批证明清单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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