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本级行政付事项表 | ||
序号 | 单位 | 行政给付事项名称 |
1 | 五原县住建局 | 1、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租。 |
2 | 五原县民政局 | 1、优抚抚恤金发放。2、城乡低保金发放。3、城乡医疗救助金发放。4、临时救助金发放。5、自然灾害救济金发放。6、流浪乞讨救助金发放。7、五保供养金发放。8、“三无”人员供养金发放。9、孤儿供养金发放。10、高龄津贴发放。 |
3 | 五原县人社局 | 1、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2、县本级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3、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支付。4、公益性岗位补贴。5、职业介绍补贴。6、职业培训补贴。7、失业保险待遇支付。8、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财政贴息扶持。 |
4 | 五原县教育局 | 1、教育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