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字〔2022〕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2〕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和扩种大豆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积极稳妥推进玉米、大豆、马铃薯收储制度改革,玉米、大豆、马铃薯价格由市场形成,建立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的补贴制度,保障优势产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二)定额补贴、调整结构。在玉米、大豆、马铃薯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和产量,充分发挥价格、财政补贴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体现优质优价,促进我县种植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充分利用此前粮食补贴工作的基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我县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范围为在我县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生产者。上级共下达我县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6841万元,现将补贴资金分配如下:
1、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符合标准带型(4+4)补贴450元/亩,其他带型按照折纯面积计算补贴。(大豆补贴标准850元/亩,玉米补贴标准50元/亩)
2、小麦套玉米,按照折纯面积,玉米补贴100元/亩。
3、单种大豆补贴100元/亩。
4、单种玉米按照乡镇、办事处、场站上报并经相关部门核查的实际种植面积将剩余补贴资金平均分配。
三、实施步骤
一是申报、编册。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向所在村组上报合法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填写《2022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签字并按手印),村组核实编制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村三委组织专人对玉米、大豆、马铃薯上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村三委负责人(三人)在本村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上签字盖章,并将花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村三委负责人要对本村上报表格真实性负全责。
二是调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对本乡镇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进行审核调查,并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是上报、核查。乡镇将调查报告、公示结果及花名册以红头文件形式,由主要领导(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县财政局、农科局。各乡镇、办事处、场站要对上报表格的真实性负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安排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场站上报的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开展入户实地抽查核实工作。实地抽查核实后的玉米、大豆、马铃薯汇总补贴面积,经县人民政府认定后上报市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向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者发放补贴的依据。
四是资金发放
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审核后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发放各乡镇补贴。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补贴标准和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花名册编制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清册,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的补贴信息要在村社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将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资金发放到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生产者手中。
四、时间要求
申报、编册时间为8月10日—8月30日。调查、公示时间为9月1日—9月20日。10月1日后如发现漏报不予补贴,所产生矛盾由乡镇、办事处、场站自行解决。11月1日前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
县人民政府承担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主体责任,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科、财政、发改、统计、审计、农调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指导工作;农科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测算。由财政局、发改委、农科局、统计局、审计局、国家统计局五原调查队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全县所有村民小组进行核查,其中:财政局负责核查塔尔湖镇、丰裕办事处;发改局负责核查胜丰镇、和胜乡(建丰农场);农科局负责核查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及县农场、种畜场等场站;统计局负责核查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审计局负责核查套海镇、复兴镇;国家统计局五原调查队负责核查新公中镇。各核查小组在核查工作结束后编写本组核查报告,10月1日前连同两轮核查照片、表格送农科局。由农科局统一汇总后上报五原县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资金管理,保证经费到位
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不得以补贴范围之外的作物套取补贴资金,不得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保证资金足额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
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要尽快、准确、无误的发放到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手中,2022年11月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禁止集体代领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由五原县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对全县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对村民小组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同时在村民小组内随机抽取三名农户,询问是否知晓公示情况,并填写2022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核查表。第一轮核查结束后,开始对全县所有村民小组进行第二轮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同时在村民小组内随机抽取三名农户,询问是否知晓公示情况,并再次填写2022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核查表。杜绝谎报、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谎报、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问题的农户要取消其当年享受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格。对于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及村委会要暂缓发放所在行政区域当年度补贴,对于骗取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资金的镇村社干部要严肃处理,对于金额较大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年度项目结束后,要主动提请审计部门,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项目进行年终审计。
举报电话: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举报电话 0478-7960954。
五原县财政局举报电话 0478-5235023。
五原县统计局举报电话 0478-5245828。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为促进政策平稳过度,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宣传册及干部走村入户等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的了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得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