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作,确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医保费,现将有关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
2025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430元。
二、缴费业务年度:
2026年07月-2027年06月(一个医保年度共12个月)
三、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4.9%缴费(不含生育):8430*12*4.9%+100(大额医疗保险)=5056.84元,个人账户计入:0元
2.灵活就业人员5.4%缴费(含生育):8430*12*5.4%+100(大额医疗保险)=5562.64元,个人账户计入:0元
3.灵活就业人员8%缴费(不含生育):8430*12*8%+100(大额医疗保险)=8192.8元,个人账户计入:2023.2元
4.灵活就业人员8.5%(含生育)缴费:8430*12*8.5%+100(大额医疗保险)=8698.6元,个人账户计入:2023.2元
5.灵活就业退休(免缴)人员缴费:只缴纳大额医疗保险,缴费100元,个人账户计入(按月计入):65.44元
6.破产企业逐年缴费450元缴费:缴费450.4元/年,划个人账户:150元/年,
四、缴费方式:
1、破产企业逐年缴费450元缴费类型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政务大楼1楼西大厅医保窗口进行核定(注意:可以代办,代办人员请携带缴费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再通过【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完成缴费。
2、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类型的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在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完成缴费。
3、之前已经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类型缴费的,本业务年度可直接通过【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完成缴费。
五、待遇等待期设置: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人员,近2年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原参保缴费关系中断3个月(含)以内,可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六、其他: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按照业务年度(即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核定缴纳。
注:如出现无法缴费或缴费金额不对的情况,请参保人电话联系医保局窗口或税务部门进行处理。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478-5253600、5233740
五原县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478-52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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