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五原县宏禾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项目 |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天吉泰镇天吉泰村三社 |
五原县宏禾农业专业合作社 |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一、拟在五原县天吉泰镇天吉泰村三社新建五原县宏禾农业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加工能力为300t/d的玉米烘干生产线,年烘干3万吨玉米。配套安装1套玉米烘干设施、1台生物质热风炉及配套辅机,新建1座粮食储存库、2座粮食筒仓,厂区地面、储存库地面硬化。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 |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热风炉烟气、原料装卸、筛分、烘干粉尘。热风炉烟气集中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原料装卸采取卸料进口封闭设置措施;筛分采取封闭式筛分降尘措施;烘干塔采用全封闭,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标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内蒙古福正宏泰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烘干机、滚筒筛、输送机、风机的运转噪声,通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热风炉灰渣、除尘器集尘、筛分碎屑和杂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玉米筛分碎屑和杂质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粮库,作为饲料由附近农户拉运。热风炉灰渣、除尘器集尘收集至炉灰库后,定期外运还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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