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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供电分公司关于三年以上未用电客户进行电费核销的公示
来源:五原供电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6 15:00 作者:五原供电分公司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广大电力客户:

五原供电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关于往来款项管理的总体要求,按照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往来款项清理的工作计划,对辖区内三年以上无发行电费或已拆迁且有电费余额的用户开展核销工作,经我分公司核查,以下494户(后附名单)符合核销条件,且电费账户均存在余额。请以上电力客户在公示发布15日内到所属供电营业厅办理电费余额结算手续,逾期我分公司将按照电费核销流程,对电费余额开展核销工作。

特此公示

五原供电分公司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五原供电分公司核销用户公示表(最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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