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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5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询价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8 15:50 作者: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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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158号 )文件精神,为完善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五原县复兴镇等5个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邀请各作业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询价,请各作业单位进行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成果要求

1、项目名称:五原县复兴镇等5个城镇土地定级与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工作内容:对五原县复兴镇、银定图镇、胜丰镇、

新公中镇、和胜乡5个乡镇开展城镇土 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3、成果要求:五原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主要包括文字成果(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等)、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其他成果(听证、外业调查等)。

4、项目服务费控制价:50万元。

二、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行为。

三、作业单位递交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内容

1、报价单(需明确报价金额、服务承诺等核心内容,有单位名称并盖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加盖公章);

3、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的函(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取消其竞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询价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作业单位的资格、信誉、财务等状况进行进一步核实与调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3、采购人保留对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及时发布公告。

4、费用说明: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8日,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报价递交方式

1.本次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两种方式。具体地址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华北路自然资源局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文件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询价方: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华北路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张婷

电话:0478-523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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