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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五原县2025年—2026年农膜回收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17:04 作者:农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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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五原县2025年—2026年农膜回收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五原县残膜回收工作需要,对具有废旧农膜回收能力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布公告,遴选残膜回收主体,实施残膜回收。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及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农机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残膜回收一体机、搂草机、重型弹齿耙、打捆作业机等回收机械及相关操作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面向市级以上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遴选。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提供上述遴选条件所需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PDF格式)1份。

三、审查认定办法1、通过县级评审,纳入县级残膜回收主体组织名录库

监督和管理。我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的残膜回收主体按遴选评分办法进行评审,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视为入围。

2、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农户满意度不高的服务组织取消进入名录库资格,拉入名录库黑名单。

3、能够接受行业部门的监管和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5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联系人及电话:刘达铭 13947810727

来信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邮政编码:015100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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