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责任单位申请、市直有关部门验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乌梁素海内源污染成因研究不够深入,防控措施不够精准。”等14个问题和自治区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市林草部门推动草原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履职不力,违法占用草原问题整改不到位”等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拟按程序履行销号。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2023年度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10个工作日)。
二、相关问题的受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反映情况请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办理,不接受匿名反映,相关单位对来访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1.受理及联系方式.xls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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