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原县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一)惠民减免对象: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已故人员。
(二)遗体火化手续需提供:
1.正常死亡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医疗卫生机构或死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故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非正常死亡遗体、无名尸体,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惠民殡葬减免的费用包括:
1.火葬费:850元/具;
2.遗体接送费:650元/具(其中包括抬尸:100元/具,消毒:50元/具,五原县城区内);
3.遗体存放 (屉式冷藏):三日内存放50元/日/具,超过三日收费标准为100元/日/具。
4.寄存费:
(1)普通五原户籍减免1年(100元/盒/年);
(2)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流浪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可免收以下殡葬服务费用,包括:普通专用车遗体接运费、3日内遗体存放费(普通冷藏)、普通火化遗体费、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普通型卫生纸棺、整容、包装袋)、3年内骨灰寄存费,对超出规定的项目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支付。
二、殡仪馆业务咨询办理方式
馆长刘锐 13171339708
副馆长杨支祥 13171345223
业务大厅0478-5212728
五原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4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