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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原县养老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6:09 作者: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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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建设,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26号)和《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对我县7所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信用评价评估,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养老服务机构

评价等级

1

佳圆养老院

A

2

福星老年公寓

A

3

福泰老年养护院

B

4

养老服务中心

B

5

夕阳红老年公寓

B

6

福中园老年公寓

B

7

宏福老年公寓

C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五原县民政局反映。电话:0478-558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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